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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4日上午,团市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,集中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代旻、陈荣韪新、吴博文、李宾,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会。团市委书记代旻主持会议。
《条例》是中共中央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加强党内监督,规范巡视工作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制定而成。2024年2月,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《条例》,自2024年2月8日起施行,修订后的《条例》共九章、五十三条,与原《条例》相比,从体例到结构、从机制到方式、从程序到内容,进行了全方位、全流程、全要素修订。
会议指出,此次修订《条例》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,以党章为根本依据,总结新时代巡视工作理论创新、实践创新、制度创新成果,进一步健全巡视工作体制机制、责任体系,对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推进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。它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关键举措,彰显了党中央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。
会议强调,要深刻领会《条例》精神实质,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,把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,准确把握《条例》的内涵要义、实践要求,真正将《条例》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自觉遵循。二是要坚守政治巡视定位,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,聚焦被巡视党组织的职责使命,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政治导向作用,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本单位、本系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。三是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,完善整改工作机制,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、立行立改、全面整改,以整改推动工作提升,切实做好巡视“后半篇文章”,将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。
全市共青团系统将以《条例》为指引,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自觉接受巡视监督,积极配合巡视工作,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、推动单位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