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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》和《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要求,自2018年1月1日起,德清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、燃放和非法生产(加工)、储存、运输、携带烟花爆竹,对违法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,安全监管部门、公安机关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,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1月5日,乾元镇团委联合春百合志愿者团队、乾元镇蒲公英社工机构,于孔庙广场上开展了“禁放烟花爆竹共建文明乾元”宣传教育活动。志愿者们身穿红马甲,向路过的市民发放倡议书,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。活动现场,蒲公英社工机构还安排了工作人员免费给市民量血压,免费赠送春节对联,提高市民参与的积极性,倡导广大市民共同参与“双禁”行动,激发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。从2018年1月1日起,让我们共同坚持禁燃禁放烟花爆竹,让天更蓝、水更绿、身体更健康,度过一个更欢乐、更祥和、更环保低碳的春节,营造一个更文明、更安全、更宜居的环境,为建设美丽乾元做出更大的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