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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切实做好《民法典》的宣传教育工作,提高广大群众对《民法典》的知晓率和学习率,8月18日,德清县雷甸镇团委联合镇司法所、综治办和镇妇联志愿者来到水产村村民广场,开展《民法典》进村(社区)主体宣传教育活动。
活动现场,志愿者们向居民们发放了《民法典》宣传资料,向他们介绍民法典的大致内容以及施行时间,对有些群众提出的疑问,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。居民们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对《民法典》的学习,养成自觉守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习惯,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通过这次宣传活动,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,满足了群众学法用法的需求,使《民法典》深入人心,形成学法、遵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良好氛围。接下来,雷甸镇团委将继续通过宣传栏、微信群及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宣传,让《民法典》走到群众身边、走进群众心里,真正成为家家户户的“社会百科全书”,让群众们了解更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,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