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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直委〔2016〕18号
关于完善落实“党员政治生日”制度的通知
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:
为体现对党员政治上的关心关爱,强化党员党性意识和荣誉感,激发党员工作热情,现就完善落实“党员政治生日”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实施范围
组织关系隶属于市直机关工委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。
二、实施时机
每位党员正式入党纪念日的当月。
三、实施方式
1.建立手册。以党支部为单位,每年年初将党员名单按入党日期排序,建立“党员政治生日”活动手册。
2.支部实施。由各党支部确定党员政治生日活动时间、地点和谈话人,通知过“政治生日”的党员本人,落实好“党员政治生日”制度。
四、实施内容
1.谈心谈话。针对党员思想、工作、作风等情况,由支部书记(或委员)与党员同志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,指出不足,提出要求,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,在党员“政治生日”人数相对集中的月份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。谈话内容主要包括:(1)党员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学习、思想、工作和生活情况;(2)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对党员思想、工作表现予以肯定,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,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;(3)认真征求党员对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;(4)对党员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,各党组织在与党员谈心时,要把加强思想教育同关心关爱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。
2.重温誓言。当月党员较多的单位,可集中组织宣誓。
五、有关要求
1.及时将有关情况记入专项工作手册。
2.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,要认真进行整理分析和研究解决,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。
3.对党员的实际困难要进行认真分析,能解决的要切实帮助解决。
4.对思想、工作方面表现不好的党员,要严格加强教育,认真制定相应帮教措施。
中共湖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
2016年3月18日
抄送:省直机关工委,市委组织部。 |
中共湖州市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印发 |